危化品物理危害鉴定与分类报告
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591号令)、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等法律法规要求,在对危险货物进行运输时,相关责任人需向海关/商检等监管部门提供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。
鉴定依据
. 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(TDG);
. GB30000系列标准;
. 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等。
报告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