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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防火性能测定:燃烧性能等级、产烟特性、烟气毒性

发布时间:2023-12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8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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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防火性能测定:燃烧性能等级、产烟特性、烟气毒性

广州防火性能测定:燃烧性能等级、产烟特性、烟气毒性 

防火等级知识科普

我们常说的防火等级全称是指《建筑材料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(GB 8624-2012)中对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规定,了解了这些规定,才能明白客户具体要求是什么,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。

《建筑材料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中第四章规定:


       即从整体分类来说,只有A、B1、B2、B3四个级别,这四大类已包含了了所有的燃烧性能等级。

那么具体这四个等级有何区别呢?我们继续往下看,第五章燃烧性能等级判据中规定:

由此可见,A级包含了A1、A2分项级;B级包含了B、C分项级;B2包含了D、E分项级;B3包含了F分项级,每个分项级对于测试要求均不同,附录B中B.1.2规定:

A2级、B级和C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以下附加信息:

1、产烟特性等级;

2、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(铺地材料除外);

3、烟气毒性等级;

B.1.3中规定:

D级建筑材料及制品应给出以下附加信息:

1、产烟特性等级;

2、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。

产烟特性等级和分级判据如下:

燃烧滴落物/微粒等级和分级判据如下:

烟气毒性等级和分级判据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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